邯鄲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與管理辦法(試 行)
章 總則
條 為貫徹落實《關于推進河北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的指導意見》,推進我市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設,提高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加快產業技術升級,結合我市產業發展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下簡稱創新聯盟)是指由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或其他組織機構,以企業的發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為基礎,以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為目標,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為保障,形成的聯合開發、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技術創新合作組織。
第三條 創新聯盟的主要任務是:組織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等圍繞產業技術創新的關鍵問題,開展技術合作攻關,突破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建立公共技術平臺,實現創新資源的有效分工與合理銜接,實行知識產權共享;實施技術轉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業化運用,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聯合培養和引進人才,加強人員的交流互動,為產業持續創新提供人才支撐。
第二章 認定條件
第四條 創新聯盟認定須具備的條件:
1、由我市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等多個獨立法人組成。企業處于行業骨干地位,高等學?;蚩蒲袡C構在合作的技術領域具有前沿水平,其他組織機構和市外的相應機構也可成為創新聯盟成員。
2、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創新聯盟協議,協議中有明確的技術創新目標,落實成員單位之間的任務分工。創新聯盟協議必須由成員單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生效。
3、建立有效的決策與執行機制,設立決策、咨詢和執行等組織機構,明確創新聯盟對外承擔責任的主體。創新聯盟執行機構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有關日常事務性工作。
4、健全經費管理制度。對創新聯盟經費要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辦法,并建立經費使用的內部監督機制。創新聯盟可委托常設執行機構的依托單位管理創新聯盟經費,政府資助經費的使用要按照相關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5、建立利益保障機制。創新聯盟研發項目產生的成果和知識產權應事先通過協議明確權利歸屬、許可使用和轉化收益分配的辦法,要強化違約責任追究,保護創新聯盟成員的合法權益。
6、建立開放發展機制。要根據發展需要及時吸收新成員,并積極開展與外部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創新聯盟要建立成果擴散機制,對承擔政府資助項目形成的成果有向創新聯盟外擴散的義務。
第三章 申報與認定
第五條 符合規定條件構建的創新聯盟,由協議約定的責任主體單位經市直主管部門或縣、區(市)科技局推薦,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請,提出申請的創新聯盟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創新聯盟申請書;(附件1)
(二)創新聯盟組建必要性的說明編寫提綱;(附件2)
(三)創新聯盟協議書或章程;(附件3)
(四)創新聯盟審核意見表。(附件4)
第六條 市科技局負責對創新聯盟組建的必要性和技術性以及創新聯盟的組織形式進行初步審查。
第七條 市科技局組織產業、財政等部門和相關專家,對聯盟組建的目標任務、組織構架、運行機制和項目可行性、技術先進性、擬支持的項目經費預算等進行論證。符合條件的,擇優確認為邯鄲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第八條 經審核認定的創新聯盟,由市科技局授予創新聯盟對外承擔責任主體單位“邯鄲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匾牌,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支持措施
第九條市科技局設立創新聯盟專項資金,對創新聯盟在科技計劃、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人才培養和引進以及科技獎勵等方面重點扶持。
第十條 市科技局對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創新聯盟,符合省、國家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條件的,可根據自愿的原則,由創新聯盟提出申請,推薦申報省、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第十一條 支持創新聯盟的科研成果積極申報國家、省、市科學技術獎勵。對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成績突出的創新聯盟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由市政府或市科技行政部門給予工作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 由聯盟責任主體單位代表創新聯盟申請科技計劃項目,獲得批準后,依據各有關科技計劃管理辦法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支持有條件的創新聯盟整合相關成員單位優勢資源,集成產學研各方力量,依托創新聯盟建設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服務平臺等。
第五章 運行管理
第十四條 建立創新聯盟的跟蹤調研和評價考核機制,對創新聯盟進行定期評估考核,及時總結好的機制和做法,充分發揮創新聯盟的示范帶動作用。
第十五條 市科技局常年受理創新聯盟申請,經批準的創新聯盟須于每年12月初將本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報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處。
第十六條 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處負責全市創新聯盟的批復管理工作,市科技局各業務處室負責分管領域的推薦和省、國家級創新聯盟的組織申報工作。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