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
管理辦法(試行)
章 總 則
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邯鄲市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以下簡稱應用技術研發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工作的決定》和省財政廳、科技廳印發的《河北省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應用技術研發資金是市財政為支持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共性、關鍵性技術研究開發,推動技術成果轉移擴散,提升產業能級,加快科技創新,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而設立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應用技術研發資金來源于市財政撥款,由市科技局、財政局共同管理。
第四條 應用技術研發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突出重點、集成聯動、科學管理、??顚S谩⒆⒅匦б娴脑瓌t。
第二章 支持范圍與對象
第五條 應用技術研發資金主要支持范圍和方向是:
(一)重大產業科技專項。指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助于推動我市支柱產業技術升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能盡快形成產業規模、提升產業能級的重大科技項目。重大產業科技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成熟度高、處于國內領先水平以上;
2、產品的附加值高、市場容量大、產業帶動性強、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有望形成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競爭能力的新興產業或高新技術產品群;
3、無知識產權糾紛。
重大產業科技專項經費占財政年度應用技術研發資金預算總量的60%。
(二)科技攻關計劃。通過支持我市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重大共性、關鍵性、公益性技術的研發活動,為產業結構調整、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及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科技攻關計劃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對產業技術升級、新興產業形成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帶動性大;
2、項目目標集中、具體,技術先進,具有較強的應用和發展前景;
3、 現有的基礎條件較強。項目負責人和承擔單位在相關領域和專業具有一定的學術地位或技術優勢,具有項目實施的工作基礎和條件,信譽良好。
(三)科技創新與產業化條件環境建設計劃。包括重點實驗室建設、科技園區及中介機構建設、國際科技合作計劃、軟科學研究、推廣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
重點實驗室建設。集中支持一批為科技創新提供條件支撐的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和工程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不斷增強我市科技創新能力。
科技園區及中介機構建設。抓好高新技術開發區(園區)、農業科技示范園區、民營科技園區和可持續發展試驗區建設;指導和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中介機構發展。促進科技創新載體和產業化環境建設。
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針對我市科技工作的需要,有重點、有目標地引進國外智力及成果,在我市開展合作研究開發及產業化。
軟科學研究。主要支持影響我市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對策研究;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研究;科技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研究。
星火計劃、火炬計劃、推廣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面向縣級組織下達計劃項目,擴大科技成果覆蓋面,并與科技部、省科技廳有關計劃及工作相銜接。
邯鄲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按《邯鄲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辦法》實施,加強與重大科技專項、重點項目的聯動和銜接。
(四)其他。主要支持上述專項計劃之外,經科技局、財政局確定予以支持的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方面的其他計劃或項目。
第六條 應用技術研發資金的支持對象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優先支持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或與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有穩定合作關系,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備承擔重大產業科技項目實施條件的企業。
第三章 經費管理職責
第七條 應用技術研發資金管理各方的職責與權限:
(一)科技局
1、提出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和經費總預算建議;
2、負責建立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目庫,并組織項目預算的申報和評審(評估)、論證;
3、編制計劃管理費預算,并具體管理計劃管理費;
4、會同財政局下達年度項目計劃,并負責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專項合同,并負責應用技術研發資金項目的跟蹤管理;
5、負責重大產業科技項目經費的回收和管理;
6、負責應用技術研發資金績效評價,撰寫年度績效評估報告;
(二)財政局
1、審核應用技術研發資金投資方向及預算建議計劃,批復年度及各計劃年度經費預算;
2、會同科技局審定并下達年度項目經費預算;
3、根據項目管理工作要求,按程序及時撥付資金;
4、督察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5、審批年度決算;
6、對年度績效預算管理情況進行總體評價;
(三)項目歸口管理單位
1、組織項目申報單位編報項目預算;
2、組織項目承擔單位按項目實施進度執行預算,監督落實項目約定支付的匹配經費及其他配套條件;
3、按照市科技局、財政局的要求匯總報送項目預算執行情況;
4、按照市科技局、財政局的要求匯總報送項目績效計劃和目標;
5、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按市科技局要求,協助回收重大產業科技項目經費;
(四)項目承擔單位
1、編制項目預算;
2、落實項目約定支付的匹配經費及其它配套條件;
3、負責項目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4、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計劃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按要求提供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有關財務資料;
第四章 經費開支范圍及使用方式
第八條 應用技術研發資金的開支范圍包括項目費和計劃管理費。
項目費是指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一般包括: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差旅費、會議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人員支出的工資性費用。項目組成員所在單位有事業費撥款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事業費中及時足額支付給項目組成員,并按規定在項目預算的相關科目中列示,不得在國家資助的項目經費中重復列支。
設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費及設備試制費。
能源材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等費用。
試驗外協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托外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差旅費,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項目研究開發而進行國內外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所發生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會議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
管理費,指項目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項目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管理費的費用占項目經費總預算的比例(一般為5%)根據項目承擔單位的性質分別核定。
其他相關費,指除上述費用之外與項目研究開發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
計劃管理費,指應用技術研發資金計劃管理部門為組織項目,開展項目評審或評估、招標、監督檢查、項目驗收及績效考評等工作所發生的費用。計劃管理費由市科技局負責具體管理,年度預算由市財政局核定(一般為預算總經費的3-5%)。
第九條 根據項目類型、課題規模和企業的不同特點確定應用技術研發資金的支持方式。主要有:
無償資助。對處于研究開發階段的應用技術項目給予補助。一般采用成本補償式和定額補助式。
部分回收。對處于產業化階段,能較快產生經濟效益的重大產業科技項目,采取部分回收方式。單個項目經費支持額度一般在50-100萬元。項目完成后回收資助資金的50%。
貸款貼息。對為形成較大產業化規模效益而向銀行大額借貸的重大產業科技項目,根據項目技術水平、貸款規模等采用全貼、半貼等方式,確定相應的貼息額度。
第五章 項目預算的申報、審批和執行
第十條 項目申報實行屬地化管理。符合應用技術研發資金支持條件的項目,由企事業單位或者企事業單位與技術依托方聯合按要求向歸口管理單位(所在地科技局)申報。歸口管理單位應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等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和要求的項目,出具推薦意見。市直和駐邯省部屬單位也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報。
第十一條 申報重大產業科技項目的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1、重大產業科技項目申報書;
2、重大產業科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企業與技術依托方的合作協議;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兩年度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等,并提供近一個月的各類會計報表(復印件);
5、項目技術情況的證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書或其他技術權益證明等);
申報科技攻關等計劃的項目,應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各縣(市、區)科技局等項目歸口管理單位在組織項目申報單位按要求申報項目的同時,應當組織編制應用技術研發資金項目預算。項目預算要求同時編制經費來源預算和經費支出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經費來源預算包括用于同一項目的各種不同渠道的經費,經費支出預算包括與項目研究有關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第十三條 由市科技局或由市科技局擇優遴選有關科技評估機構,從專家庫中選聘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論證。專家組由市內外科技、經濟、管理等方面的知名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申報項目的技術創新性和可行性、市場前景、風險性、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等進行評審、論證,并提出明確的咨詢意見。需采用招投標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及其預算的,按《邯鄲市科技項目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第十四條 市科技局依據專家組的咨詢意見,在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提出項目安排建議,報市財政局審核。對經審定的科技攻關計劃項目,列入邯鄲市科學技術研究與發展計劃下達。對經審定的重大產業科技項目,采取適當形式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納入邯鄲市科學技術研究與發展計劃下達。經批準的項目經費預算一般不作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按項目預算審批程序重新報批。
第十五條 應用技術研發資金項目經費的撥付按財政預算資金撥付的有關要求辦理。
第十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項目任務書的要求落實匹配資金,并嚴格執行項目預算。分年度執行的項目經費預算,應當按照要求進行中期檢查或評估,中期檢查或評估結論作為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調整項目預算的參考依據。
第十七條 應用技術研發資金形成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知識產權等),按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 未完成項目的年度結余經費,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已完成并通過驗收的項目的結余經費,用于補助單位科研事業發展支出。計劃管理費年度結余,納入下一年度預算計劃,繼續按規定用途使用。
第十九條 項目因故終止,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項目管理的有關程序報經市科技局批準后,將剩余經費歸還原渠道,剩余資產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處置。
第六章 經費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條 項目承擔單位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和項目任務合同書的要求,加強對項目經費的監督和管理,并對項目經費實行單獨核算。
第二十一條 項目歸口管理單位要按照項目的總體部署和要求,依據我市有關規定對項目經費的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項目歸口管理單位和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報送年度經費使用情況及項目完成情況的總結報告。
第二十三條 項目完成后,應當按照要求進行項目驗收。在項目驗收時,項目歸口管理單位或項目承擔單位除提供技術成果驗收報告外,還需提供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的總結報告。項目驗收委員會成員中應包括財務專家。
第二十四條 采取部分回收方式支持的項目承擔單位要在項目完成后及時償還回收經費。回收經費統一劃轉市科技局科技基金專戶。回收經費與年度應用技術研發資金捆綁,繼續用于應用技術的研究開發。歸口管理單位要督促項目承擔單位及時償還回收經費。
第二十五條 建立應用技術研發資金項目經費支出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將作為項目承擔單位以后年度申報項目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六條 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應用技術研發資金項目經費和沒有及時償還回收經費的的,市科技局、財政局將根據情況采取警告、通報批評、停止撥款、終止項目、取消申報資格等措施予以相應的處罰,必要時通過法律手段強行收回項目經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市科技局、財政局依據本辦法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